请在确认并理解本条款全部内容后,再行签署并使用本服务。
1. 定义与解释
- 客户:使用本服务的企业或个人
- 服务提供方:提供网络专线定制服务的公司或其授权主体
- 专线:在客户指定的国内外节点之间,按需部署的私有传输通道
- 术语说明
- 除非另有约定,本条款中“包括”“例如”等词语均不构成限定
2. 服务内容与范围
- 服务提供方根据客户需求提供:
- 服务的地理范围、带宽、时延等技术指标,由双方在《服务订单》或《SLA》中明确
- 增值功能或额外节点接入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
3. 服务费用与支付
-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:
- 客户须在服务生效前签署订单并支付首次费用;后续费用按《支付计划》按期支付
- 延期支付或拒付:
- 未付金额每日收取 0.05% 滞纳金
- 逾期超过 30 天,服务提供方有权暂停服务
4. 服务交付与验收
- 服务提供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专线部署,并通知客户验收
- 验收标准:符合 SLA 中规定的带宽、时延和可靠性指标
- 客户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,视为验收通过
5. 服务等级与保障
- 月度可用率:不低于 99.5%;若未达标,按比例退还当月服务费
- 故障响应:
- 紧急故障:2 小时内响应,24 小时内解决或提供临时方案
- 非紧急故障:4 小时内响应
- 客户应配合提供故障环境信息,并按技术要求配合测试
6. 客户义务
- 按约定提供线路接入点权限及配合资源
- 不得利用专线从事违法或侵害第三方权益的行为
- 对服务使用中产生的问题,及时提交书面需求或故障报告
7. 服务提供方义务
-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,保证服务安全合规
- 对客户提供的网络规划、节点信息及资料保密,未经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
8. 保密条款
-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
- 本条款终止或解除后,保密义务持续 3 年
9. 责任限制
- 因不可抗力或客户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,服务提供方不承担责任
- 服务提供方对直接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超过当月已付费用
- 对间接损失、利润损失、业务中断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赔偿
10. 知识产权
- 服务期间,服务提供方投入的技术方案、配置脚本等知识产权归服务提供方所有
- 客户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但不得复制、修改或向第三方分发
11. 协议期限与终止
- 本条款自签署之日起生效,期限以订单约定为准;默认自动续约
- 任一方严重违约且在书面通知后 30 天内未改正,可单方终止协议
12. 不可抗力
- 因地震、洪水、战争、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,免责
-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7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,并提交相应证明
13.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-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;跨境管辖由双方协商确定
- 争议解决:友好协商不成时,提交服务提供方所在地法院审理
14. 通知
- 联系方式(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邮箱)应在订单中明确,变更需提前 7 日书面通知
- 书面通知以挂号信、传真或电子邮件为准,自实际送达日起生效
15. 其他条款
- 本条款及附件构成完整协议,任何修改须双方书面签署
- 若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,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
附件:服务订单、SLA、收费清单等